2015年溧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名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简章(2)
2015-04-02 14:07:25
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:溧阳市教育
五、考试
考试分笔试和岗位能力考核两部分。
(一)笔试
1.笔试时间、地点:2015年4月24日(周五)上午,考试具体时间、地点详见准考证。
2.笔试内容: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,100分制,设合格线为50分。
(二)岗位能力考核
1.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能力考核人选,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:3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岗位能力考核人选。
2.岗位能力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岗位能力,详见附件2《岗位能力考核内容》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100分制,设合格线为60分,不合格的不计综合成绩。
(三)综合成绩计算方式
综合成绩(保留2位小数)=笔试成绩+岗位能力考核成绩。
笔试、岗位能力考核及综合成绩均在公布简章的网站公告。
六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
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。体检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,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,体检费考生自理。
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,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。
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。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,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。
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,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。
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。
七、聘用
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办理有关聘用手续。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或协议的,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。拟聘人员8月上旬办理报到时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、学位等证书,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,不予聘用。
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。
八、回避制度
1.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,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、财务、纪检岗位,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。
2.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,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也应当回避。
九、其他
1.招聘工作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。对弄虚作假、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一经发现,取消其聘用资格;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求责任,严肃处理。
2.政策咨询、纪律监督
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教育局负责本次招聘政策咨询。
政策咨询电话:0519-87228084(教育局)87269151(人社局)
溧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。
监督举报电话:0519-87269296
(编辑:南京华图)